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4年08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及《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柒佰叁拾玖万元整(¥:****.00)。
2.对本项目开标场地及时间作出如下变更:
开标时间: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现变更为****09时00分。
开标场地:原开标室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现变更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第一开标室。
原评标场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第八评标室,现变更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第八评标室。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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