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公司】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海轮船舶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4年08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沥青海轮船舶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沥青海轮船舶运输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沥青海轮船舶运输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ZYGS- ****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广东揭阳-江苏南京
1.4采购内容及范围:点击登录查看2024-2025年度沥青海轮船舶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本次沥青中标供应商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起一年。
1.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7采购限价:单价限价170元/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中1个标。
2.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标,否则相关的响应文件在该标包将均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评审办法本次采购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推荐入围供应商3家)。
6.其他:/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沿海海轮船舶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6000吨(以供应商所拥有海轮船舶载重吨位加和为考核标准); (4)要求竞标配备装载海轮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20年,为双底双壳船,海轮船舶容许装载油品闪点在60℃以下的甲类油品,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具备全套沿海承运海轮船舶的有效资质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舱容检定证书》《沿海船舶一切险,油污险保单》《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主要项目》和《船体部分》(在《船舶检验证书簿》中)《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登记项目》《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船舶年审合格证》《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前发证的成本应提供《货船适航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船舶吨位证书》、《船舶防止油污证书》《船舶防止油污证书附件》;****后发证的船舶应提供一套《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5)供应商须承担货物运输保险,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所有损失(人身安全、货物丢失、货物损坏等)(证明材料不限于保单或保险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及上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近三年至少累计承担过20000吨沥青运输服务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
注:
1.近3年是指****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
供应商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 |
注:
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