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5.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查询截图。(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7.承诺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盖章,装入响应文件中。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