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NCZ003439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国家妇儿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建设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吊塔及手术灯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银川2024年10月11日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国家妇儿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建设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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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分包名称: | 吊塔及手术灯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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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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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 |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 |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 |
4 |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5 |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照医院实际施工进度安排,自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30个日历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巡检:供应商对所销售的设备提供每年不少于 4 次的巡检服务。在不影响医院相关科室正常开展医疗活动的前提下,对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进行巡检调试,保证院方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零备件供给:保修期后,供应商提供终身服务,如需更换零部件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供应商须提供备件库,保证10年以上的配件供应。
其他商务要求6.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产品的运输、配送、装卸、售后、税金等所有费用。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0 %的发票和查验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和查验单 60 个日历日内支付乙方本项目中标金额 30 %的预付款,乙方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和调试,设备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5 %的履约保函,并提供合同总金额 70 %的发票和查验单。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发票和查验单后 60 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 %,特殊情况支付以财政项目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2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查验单和履约保函 ,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查验单和履约保函 ,因乙方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3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 1 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履约保函。
包装和运输方式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包装必须符合国际标准或行业要求,保证买方收到的货物无任何损伤。备品附件工具资料等均应装箱,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陆运及整体吊装,保证产品到达之后各项功能完好无损。如因包装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如磕碰掉漆划伤等影响设备外观的或装箱清单所列物品丢失的,应由卖方负责维修更换或赔偿。
安装调试按照医院要求提供施工设计及安装条件图(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强弱电、蒸汽、信息系统),凡涉及设备安装及施工由供应商负责(包括设备的全部运输、安装、调试及检定的费用),按照医院要求提供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须将设备运到指定的安装地点免费安装调试,提供设备供货清单,随设备提供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当货物到达用户指定的安装现场后,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设备如有专用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供应商须提供中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技术资料;供应商须在当地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验收合格后5年,手术灯灯珠质保10年
培训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应用工程师到买方现场进行不少于3天的应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原理、设备结构、操作步骤、面板操作、常见故障原因及排除、主要部件用途、消耗品更换、日常保养等,保证培训人员能够完全掌握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进行常规的设备保养,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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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LED手术推灯 | 套 | 10 | 50000.00 | 否 | 标的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3.移动式手术灯 数量10个(分娩中心7个,留观室1个,日间诊疗中心2个) 一、产品要求 1、★照度调节:最高照度为160000lux,五寸及以上液晶屏,触摸调光方式,适合不同手术和手术医师对照度的需求,照度调节采用PWM调节模式,无频闪,不伤视力。 2、控制面板:用触摸屏式控制操作方式,屏幕尺寸≥6.5寸,控制系统位于关节结合处,人性化控制界面图标显示,彩色显示屏可以显示灯的工作状态,要求提供实物图片; 3、★小C臂绕大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 4、★灯头超薄设计,厚度≤100mm,直径≤700mm,具有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 5、★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控制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形,360°防撞握把,握把与灯头无缝隙连接; 6、无影灯符合IP54防水防尘等级灯头; 7、配备可拆卸消毒手柄,支持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8、配置多功能可拆卸消毒手柄,可实现光斑、照度调节,支持转动+感应调节; 9、光源采用LED冷光源,寿命≥60000h,且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10、中心照度≥160,000Lux; 11、支持电子式光斑调节,d10最小光斑直径≤160mm,最大≥300mm,光斑调节过程中灯盘无机械角度变化; 12、光斑均匀度d50/d10≥60%; 13、照明深度≥1400mm; 14、深腔无影率≥98%; 15、显色指数Ra≥ 97, R9≥ 97; 16、具备多档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3500K-5000K; 17、★腔镜模式环境光光斑直径≥60cm,可覆盖胸腹腔;光斑均匀性不低于50%;照度不低于3000lux; 18、配置高性能蓄电池,满电状态下连续工作≥9h; 19、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二、配置要求: 推灯支撑杆及底座组件、灯头带C臂组件,关节无限位、灭菌手柄、快接多功能手柄(可调光斑、照度)、高性能电池、灯头色温可调,触摸臂控、术野全局照明 | 否 | 否 | 否 | 否 | |
2 | A****-其他医疗设备 | 单臂腔镜塔 | 套 | 4 | 55000.00 | 否 | 标的2-其他医疗设备:一、 总体要求: 1.生产厂商需具备 ISO9001、ISO13485 、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080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吊塔品牌具有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防撞测试、承重测试等测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吊塔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要求 1、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3、★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5、★承重吊塔的最大承重为700kg。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 8、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9、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10、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1、★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12、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3、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5.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8mm。 14、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 的气压试验。 15、托盘采用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无螺钉,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键盘托采用抽拉式。 16、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17、★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8、吊塔防护等级:IP20。 19、吊塔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 20、★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Ω。 21、★吊塔在正常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对地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5mA和10mA,外壳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0.1mA 和0.5mA。 三、设备具体要求 (五)单臂腔镜塔3套(宫腔镜室3套) 1、八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250mm。 2、标配机械单臂,旋转半径≥750mm 3、设备的电源线、视频线、网线等可以直接收纳至吊柱腔体内部,实现完全隐藏式线缆收纳,内腔电源插座具备一键开关功能 4、德标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二氧化碳1个、等电位住2个 5、内腔电源国标5孔插座8个、外腔电源国标5孔插座4个,CAT6网络接口 4个 6、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四层托盘设计,下层带抽屉; 7、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8、脚踏收纳网篮1套,腔镜杯托1个,边轨式集线器4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显示器双支臂1个,固定设备电源线集线器3个,视频接口 2个(六)单臂腔镜塔1套(取卵室1套) 1、八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250mm。 2、标配机械单臂,旋转半径≥750mm 3、设备的电源线、视频线、网线等可以直接收纳至吊柱腔体内部,实现完全隐藏式线缆收纳,内腔电源插座具备一键开关功能 4、德标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二氧化碳1个、麻醉废气1个、笑气1个、等电位住2个 5、内腔电源国标5孔插座8个、外腔电源国标5孔插座4个,CAT6网络接口 4个; 6、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四层托盘设计,下层带抽屉; 7、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8、脚踏收纳网篮1套,腔镜杯托1个,边轨式集线器4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显示器双支臂1个,固定设备电源线集线器3个,视频接口 2个。 | 否 | 否 | 否 | 否 | |
3 | A****-其他医疗设备 | 单臂外科塔 | 套 | 4 | 45000.00 | 否 | 标的3-其他医疗设备:一、 总体要求: 1.生产厂商需具备 ISO9001、ISO13485 、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080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吊塔品牌具有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防撞测试、承重测试等测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吊塔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要求 1、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3、★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5、★承重吊塔的最大承重为700kg。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 8、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9、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10、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1、★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12、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3、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5.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8mm。 14、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 的气压试验。 15、托盘采用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无螺钉,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键盘托采用抽拉式。 16、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17、★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8、吊塔防护等级:IP20。 19、吊塔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 20、★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Ω。 21、★吊塔在正常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对地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5mA和10mA,外壳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0.1mA 和0.5mA。 三、设备具体要求 (四)单臂外科塔4套(移植室1套、计划生育室3套) 1、六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000mm。 2、标配机械单臂,旋转半径≥750mm 3、德标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二氧化碳1个 4、国标5孔电源插座10个、CAT6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住2个 5、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双层托盘设计,下层带抽屉; 6、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7、边轨式集线器3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脚踏收纳网篮1个 | 否 | 否 | 否 | 否 | |
4 | A****-其他医疗设备 | 吊桥(干湿分离) | 套 | 4 | 65000.00 | 否 | 标的4-其他医疗设备:一、 总体要求: 1.生产厂商需具备 ISO9001、ISO13485 、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080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吊塔品牌具有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防撞测试、承重测试等测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吊塔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要求 1、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3、★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5、★承重吊塔的最大承重为700kg。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 8、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9、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10、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1、★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12、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3、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5.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8mm。 14、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 的气压试验。 15、托盘采用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无螺钉,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键盘托采用抽拉式。 16、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17、★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8、吊塔防护等级:IP20。 19、吊塔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 20、★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Ω。 21、★吊塔在正常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对地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5mA和10mA,外壳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0.1mA 和0.5mA。 三、设备具体要求 (七)吊桥4组(产科急诊留观室4组) 一、共性要求: 1、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高强度铝合金,横梁长度2200mm-3100mm可供选择,最终可根据医院实际场地情况确定。 3、横梁为封闭式设计,底部无开孔,不允许采用折叠窗或其他形式封闭,提供横梁底部照片佐证。 4、符合气电分离要求,吊桥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所有气电端口必须安装于气电箱上,禁止安装于横梁上。 5、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6、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7、吊桥横梁中内置长条形LED照明灯和夜光背景灯,内置于吊桥横梁中,和吊桥设备一体。 8、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9、终端箱体采用≥6面以上设计,具备分区**** | 否 | 否 | 否 | 否 | |
5 | A****-其他医疗设备 | 双臂外科塔 | 套 | 5 | 50000.00 | 否 | 标的5-其他医疗设备:一、 总体要求: 1.生产厂商需具备 ISO9001、ISO13485 、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080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吊塔品牌具有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防撞测试、承重测试等测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吊塔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要求 1、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3、★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5、★承重吊塔的最大承重为700kg。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 8、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9、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10、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1、★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12、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3、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5.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8mm。 14、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 的气压试验。 15、托盘采用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无螺钉,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键盘托采用抽拉式。 16、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17、★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8、吊塔防护等级:IP20。 19、吊塔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 20、★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Ω。 21、★吊塔在正常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对地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5mA和10mA,外壳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0.1mA 和0.5mA。 三、设备具体要求 (三)双臂外科塔5套(分娩中心5套) 1、六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000mm 2、标配机械双臂,旋转半径≥1500mm 3、德标气体插座:空气3个,负压吸引3个,氧气3个 4、国际五孔电源插座10个、CAT6接口 4个、等电位住2个 5、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双层托盘设计,下层带抽屉; 6、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7、边轨式集线器4个,固定设备电源线集线器2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脚踏收纳网篮1套 | 否 | 否 | 否 | 否 | |
6 | A****-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LED单头灯 | 套 | 8 | 60000.00 | 否 | 标的6-手术室设备及附件:2.手术灯参数 数量8个(急诊抢救室1个、产科分娩室5个、移植室1个、取卵室1个) 一、 总体要求: 1. 生产厂商具备 ISO9001、ISO1348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第三方合作机构出具的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总体要求 1、★照度调节:最高照度≥160000lux,触摸调光方式,照度调节采用PWM调节模式。 2、控制面板:触摸屏式控制操作方式,屏幕尺寸≥6.5寸,控制系统位于关节结合处,人性化控制界面图标显示,彩色显示屏可以显示灯的工作状态,要求提供实物图片; 3、★小C臂绕大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 4、弹簧臂垂直上下摆动范围:向上不小于35°,向下不小于45°。 5、★灯头超薄设计,厚度≤100mm,直径≤700mm,具有层流穿透效果,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 6、★一体化无螺钉设计,控制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形,360°防撞握把,握把与灯头无缝隙连接; 7、符合IP54防水防尘等级灯头。 8、配备可拆卸消毒手柄,支持高温高压蒸汽灭菌;配置多功能可拆卸消毒手柄,可实现光斑、照度调节,支持转动+感应调节; 9、光源采用LED冷光源,寿命≥60000h,且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10、中心照度≥160,000Lux; 11、★最大照度下辐照度实测不大于560W/㎡,普通照明模式辐照度实测不大于260W/㎡,辐照度/中心照度实测不大于3.6W/(㎡﹒lX)。 12、支持电子式光斑调节,d10最小光斑直径≤145mm,最大≥300mm,光斑调节过程中灯盘无机械角度变化。 13、光斑均匀度d50/d10≥60%。 14、照明深度≥1400mm。 15、深腔无影率≥98%。 16、显色指数Ra≥ 97, R9≥ 97; 17、具备多档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3500K-5000K; 18、★腔镜模式环境光光斑直径≥60cm,可覆盖胸腹腔;光斑均匀性不低于50%;照度不低于3000lux。 19、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20、对地漏电流正常状态≤5mA,单一故障状态≤10mA。 21、对无影灯的基础架施加8000N.m的作用力,持续10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度实测不大于0.1°,施加10000N.m的作用力,持续10min,法兰盘水平倾斜角度实测不大于0.3°。 三、设备具体要求 1、单灯悬吊系统、灯头带C臂组件,关节无限位 2、配备灭菌手柄、天花吊顶装饰组件、快接多功能手柄(可调光斑、照度) 3、灯头色温可调,触摸臂控、术野全局照明 | 否 | 否 | 否 | 否 | |
7 | A****-其他医疗设备 | 双臂麻醉塔 | 套 | 2 | 50000.00 | 否 | 标的7-其他医疗设备:一、 总体要求: 1.生产厂商需具备 ISO9001、ISO13485 、ISO14001、ISO45001及IECQ QC080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所投吊塔品牌具有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防撞测试、承重测试等测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吊塔预埋件安装方式及安全性的计算报告。 二、设备要求 1、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 2、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6005铝合金,全封闭式设计,吊塔设备外壳喷塑材料符合JIS Z 2801:2010标准,抗菌活性值≥2.0。 3、★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参照ISO2409-2013测试方法,附着力达到最高等级0;吊塔外壳在中性盐雾试验中,测试方法参照ISO9227:2017标准,外观评价参照ISO10289-1999,评价等级最高为10。 4、结构刚度,终端箱承重120kg时,终端箱倾斜角度应≤0.7°。 5、★承重吊塔的最大承重为700kg。 6、所有吊塔均须配有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悬臂、终端箱转动范围≥340°,且具有限位系统。 7、吊塔承载部件经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应无永久性的损坏,且相对负载表面的偏移应≤10°。 8、吊塔箱体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1L/min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25%。 9、气体终端为德标气体终端,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具有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插拔≥5万次,可带气维修。 10、所有气管为进口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 ISO 9170-1、EN ISO 9170-2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1、★吊塔内部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气密性应能在承受500(±100)kPa的气压,5min后,压降≤1%。 12、吊塔中用于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中心,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最近电器元件的边框应≥0.2m。 13、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5.5mm,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8mm。 14、吊塔的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应能承受1.2MPa 的气压试验。 15、托盘采用铝合金材质,一体成型,表面无螺钉,抽屉采用抽拉式,且自带吸合功能;抽屉内部可进行分隔管理;键盘托采用抽拉式。 16、配置电源线、导联线、医用气管的收纳装置。 17、★安装预埋固定件吊架,平缓施加荷载至8000N.m的试验扭矩,法兰盘水平偏角≤0.4°。 18、吊塔防护等级:IP20。 19、吊塔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 20、★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0.1Ω。 21、★吊塔在正常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的对地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5mA和10mA,外壳漏电流分别应不大于0.1mA 和0.5mA。 三、设备具体要求 (一)双臂麻醉塔1套(急诊抢救室1套) 1、六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000mm 2、标配机械双臂,旋转半径≥1500mm 3、德标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麻醉废气1个,二氧化碳1个,笑气1个。 4、国际五孔电源插座16个、CAT6接口8个、等电位住2个 5、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三层托盘设计,最下层带抽屉; 6、输液双臂延伸臂2套 7、边轨式集线器4个,固定设备电源线集线器2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脚踏收纳网篮1套 (二)双臂麻醉塔1套(利普刀室1套) 1、六面体吊柱式气电功能箱:长度≥1000mm。 2、标配机械双臂,旋转半径≥1500mm 3、德标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2个,麻醉废气1个,二氧化碳1个 4、国标5孔电源插座10个、CAT6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住2个 5、导轨式托盘:≥530*480mm,托盘承载重量≥60Kg,双层托盘设计,下层带抽屉; 6、输液双臂延伸臂1套 7、边轨式集线器4个,固定设备电源线集线器2个,泵电源线集线器3个,脚踏收纳网篮1套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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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吊塔及手术灯
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甲方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甲方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5.1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年,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 5.2在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 3 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易耗品,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质保期满,乙方应持续地对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应当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5.3在质保期内,如果存在软件升级需求乙方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 5.4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5.5在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5.6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甲方、乙方技术人员、使用科室共三方确认。 5.7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或疑问后—小时内响应, 24-48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特殊问题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提供备用机,直至修复为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乙方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和调试,设备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函
甲方责任遇到政策性变动或基于甲方的便利,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存在问题的,双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7.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3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或更换后仍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4乙方对甲方的故障维修需求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乙方不配合维修、或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无法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5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乙方严重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扣减后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乙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产品 日历日,国产产品 日历日。
违约责任七、 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后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7.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3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或更换后仍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4乙方对甲方的故障维修需求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1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5 日、乙方不配合维修、或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无法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 7.5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乙方严重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扣减后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乙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6遇到政策性变动或基于甲方的便利,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存在问题的,双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后续履行事宜。
争议解决10. 1本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金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两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验收:甲乙双方按照如下设备验收流程进行。 2.5.1开箱查验。双方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如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乙方应于 7 日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及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2.5.2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保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员、设备的损伤损坏等不良事件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3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甲方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甲方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 2.5.4资料提供。乙方应按照甲方验收要求,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安装时院方验收,设备如有专用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技术资料。收集好相应的验收资料,加盖公章。 2. 5. 5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为 30 日,试用期间如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 7 日内予以更换设备,更换或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双方最后签署验收单并盖章,验收合格日期以甲方签署的日期起算。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承诺,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分项价格在乙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该价格包括设备费、备件备品费、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调试、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设备交付后的现场培训辅导、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支出等全部费用。 6.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30%的发票和查验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和查验单 60个日历日内支付乙方本项目中标金额3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 整,小写¥ ),乙方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和调试,设备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函(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并提供合同总金额70%的发票和查验单。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发票和查验单后60个日历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即人民币 整,小写¥ );特殊情况支付以财政项目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3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查验单和履约保函 ,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查验单和履约保函 ,因乙方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4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 1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履约保函。
包装和运输方式2.3储存、交接及运输: 2.3.1交货实行送货制,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限配送医疗设备。如未按时限送达,甲方有权追回货款,乙方应如数退还给甲方。 2.3.2货物运输费、押运费、搬送费、包装费、保险费、计量检定服务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前风险由乙方承担。 2.4包装: 2.4.1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和双方约定,并确保设备安全、卫生地按符合设备的储运规定运交甲方,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包装,乙方应予全部退换。 2.4.2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标示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告、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5.1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年,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 5.2在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 3 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易耗品,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质保期满,乙方应持续地对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应当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5.3在质保期内,如果存在软件升级需求乙方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 5.4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5.5在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5.6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甲方、乙方技术人员、使用科室共三方确认。 5.7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或疑问后—小时内响应, 24-48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特殊问题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提供备用机,直至修复为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设备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保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员、设备的损伤损坏等不良事件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5.1质保期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 年,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 5.2在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 3 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易耗品,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质保期满,乙方应持续地对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应当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5.3在质保期内,如果存在软件升级需求乙方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 5.4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技术响应 | 30.00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3分;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1分,减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功能截图、公开发行彩页等,)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不得分。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实施方案 | 10.00 | 供应商根据对采购内容的理解,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安装实施方案、进度安排、人员组织结构、实施安全保障及注意事项、设备调试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方案阐述详细具体,内容覆盖全面,有详细说明及具体措施,完全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0分;有较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及措施和流程,满足实际情况及需求的8分;方案内容阐述完整,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但具体操作措施及流程基本可行,可以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阐述简单,有详细说明但措施内容部分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表述混乱,只有少许内容能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10.00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进度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供货质量的方案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风险作出预测,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承诺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供货质量保障措施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承诺内容阐述详尽、全面具体、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施的得10分;供货质量保障措施较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基本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承诺内容阐述完整、符合项目实施的得8分;供货质量保障措施基本详细,难点、风险预测部分内容适用,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内容部分相对可行、适用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供货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有简单的难点、风险预测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简单,承诺内容阐述简单、通用的得3分;供货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承诺不完整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培训方案 | 10.00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及目标、培训方式、培训人员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整体培训方案内容详尽、可行度高,培训计划及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人员有相应资质,有详细的培训资料和讲义且内容齐全,完全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0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培训目标清晰,计划安排合理、培训方式可行,培训人员有相应资质,培训资料和讲义内容齐全,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得8分;培训方案内容不够具体、培训目标及计划缺乏针对性,培训方式可行,培训人员有相应资质,有简单的培训资料和讲义的得5分;培训方案内容较完整,培训目标较清晰,计划安排、培训方式部分内容可以满足使用需求,培训人员部分有相应资质,培训资料内容有缺失的得3分;培训方案内容不够完整、培训目标不够清晰,培训措施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服务体系完备(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维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等内容)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针对以上内容,有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对以上内容均有详细说明及具体的措施和流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有较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及措施和流程,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但具体操作措施及流程基本可行,可以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简单粗略,针对以上内容只有部分说明及操作措施和流程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通用无明显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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