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期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FHGJ-2024-077)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0月15日
点击登录查看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期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期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期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9.0万元 最高限价:479.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相关缴费记录,提供相应说明);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换。(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本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商务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临港)****(空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树丛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