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灯、景观灯-山西建投晋西北建筑产业园区项目一期工程职工宿舍、食堂项目
全部类型山西吕梁2024年10月23日
1、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计数验收。材料进场时按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计数验收,同时需提供进场材料的生产许可证(如有)、出产证明等证件供甲方查验并留存备案。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方、乙方共同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的材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年后,支付剩余款项,质保期内不计算利息,质保期为自安装完成并竣工验收完成后起12个月。若建设单位未按时向甲方(五建)支付工程款,视为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五建)不负有付款义务。 3、无履约担保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进场,按照项目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直至项目完工为止。 5、无特殊要求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148 | 庭院灯 | 4.5m | 符合国家标准 | 24 | ㎡ |
2 | ****149 | 庭院灯 | 8m | 符合国家标准 | 6 | ㎡ |
3 | ****150 | 景观灯 | 0.6m | 符合国家标准 | 13 |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