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概况
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分别建设于第一装卸区、第二装卸区和港湾及文体中心,包含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报警电话、广播系统、防烟和排烟系统、雨淋、水幕及水喷灭火系统及建筑灭火器等,为确保八所港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安全。
异议投诉
对相关事宜有异议的,可于事宜发生后 3 日内向中 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反映。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