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周宁县精神康复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维保询价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4年11月01日
公 告
NOTICE
各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拟将点击登录查看(建筑面积约7793平方米)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维保服务项目(维保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通过院内询价的方式确定维保单位,服务合作期2年。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各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要求
1、主要参数及报价(将报价表置于首页);
2、提供维保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含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售后服务条款(含质保期、维保方案等);
4、报名企业信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注意事项
1、提交的资料不全、恕不接受,产品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2、资料提供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3、所提交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至11月07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点击登录查看)
五、报名方式:
以信封密封(加封条)加盖公章形式将参数文档、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样品及联系方式等材料递交总务科(详细见附件)。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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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维保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广播系统自动喷淋、气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系统、灭火器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管漏水检测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二)维保项目的管理服务要求
1.维保单位应有严格的管理和督导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应确保其提供维保服务人员具有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和点检所要求的资质,并自行负责其服务人员在从事维保服务时的意外伤害责任。维保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维保单位应自行负责处理好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3.维保单位根据大楼实际情况,制订维保方案。每次维修保养、 各项检测、检查、试验需由业主方共同签字确认。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给业主方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应向业主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周、月、季、年报表,检测、试验记录等相关资料。
4.维保合同签订后,维保单位应首先对业主方的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业主方负责将系统全部正常移交给维保单位,日后由维保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及更换损坏的设施。
5.大楼日常维保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维保单位需报送更换项目及价格交至业主方管理部门,由业主自行采购或委托维保单位采购更换。
6.维保单位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业主方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维保单位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报修,并在承诺的时间 内给予回复解决;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
8.合同期满后,原维保单位与新接管企业须绝对服从业主方的指 挥,进行设备清点、登记、移交、确保完好无损,无条件完整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缓交或不交。
9.维保单位应自行解决员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死亡、 纳税、保险以及劳保、工资、福利、住宿、交通等相关问题及费用。
10.当消防设备设施突发故障时,维保单位必须保证技术维修人 员在 1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且能进行有效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不得派非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敷衍了事。保障小故障在 12 小时内排 除、大故障在 24 小时内排除、特大故障在 3 天内排除。
11.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成交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消防维修维护设备,免费更换低值易耗零部件(总价格不超过 200 元)。维修保养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部件的, 维修方应提出书面说明,由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业主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12.在日常维保作业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需要更换相关设备、零配件等材料的,单价超过 100 元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由业主自行采购或委托维保单位采购更换。维保单位在采购后应提供相应的清单和业主方认可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维保单位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并确认维保单位已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后,支付第一年上半年度维保费用,费用每半年一结,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