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心理跟踪分析测谎设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4年11月20日
公告详情
**省**市人民检察院心理跟踪分析测谎设备采购项目_询价公告
采购单位:(略)
本项目为**省**市人民检察院心理跟踪分析测谎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 |
**省**市(略) |
1.2、采购内容 |
**省**市人民检察院心理跟踪分析测谎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略) |
(略)元(含税) |
1.4、服务期限 |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起6年 |
1.5、服务地点 |
**(略) |
1.6、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
1.7、(略) |
本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在满足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选,但是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
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略)
-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2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略),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商事主(略)(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非“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略)原件备查)。
- 2.2、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价文件
- 3.1、询价文件售卖时间为:(略)7时00分至(略)7时00分(**时间,下同)。
- 3.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申请人也(略))
- (1)法定代(略)
- (2)法人或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3)营业执照复印(略)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5日09时00分
-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应答人的法(略)。
-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