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VELOPMENT
生活服务区食堂、1#后勤楼、室外(含操场)及景观等EPC工程总
承包-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劳务采购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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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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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78元(含税)
项目类别
安田
☑ 工程口货物
口服务
控制总价(元)
****.78元(含税)
联系人
孙丹丹
联系电话
****
工期
90天
工程或交货或
服务地点
宜昌市点军区
询价开始
时间
****
询价结束
时间
****9时00分
资格评审
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
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
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
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
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
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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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评审
标准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3、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
组成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其报价无效。
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要求证明材料。
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纸质文件无。(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
扫描件)
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
件以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报价文件
递交
1、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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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堂、1#后勤楼、室外(含操场)及景观等EPC工程总承包-室外给排水工
程施工劳务采购项目"上传报价文件"按钮上传(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城市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
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
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报价评分
标准
资格条件符合者,当税率一致时,以含税总价价格最低作为成交供应商;当
税率不一致时,以除税总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
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
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采购范围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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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服务区食堂、1#后勤楼、室外(含操场)及景观等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
工需要,拟采购室外给排水工程施工劳务。
工期:90天。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费用 、
支付及其他
事项
1、供应商填报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各种
应有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及后期服务所发生的包括人工费、
辅材费(主要建筑材料为甲供)、乙方自用小型机械进出场及使用费、材料(含
甲供材)场内外上下车、堆码、二次转运(包括水平及垂直转运)及保管费、
养护费、成品保护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企业管理费、
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全费用固定劳务单价所测算的风险金及工程施工范围内
产生的各类劳务用工有关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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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报过在报价
中。
2、 费用支付: 供应商完成其承接项目全部任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办
理结算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支付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
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结束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扣款事项且供应商尽到保修义务
的,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无息);(质保期以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付款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承兑汇票等。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提供的各种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
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以供应数量有变
化为理由对单价进行变更。实际工程量和结算量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
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宜昌城发集团供应商履约行为
管理办法(试行)》中诚信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也不
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6、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装
备,保持警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给供应商工作人员自身、采购人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供应商
需积极参与。
7、 工地实行实名制相关要求:
1)供应商进入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
名制管理范畴,满足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强
化劳务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智
慧城建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
员等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关键岗
位人员应每天通过实名制门禁考勤打卡。关键岗位人员因故不能到岗需请假
的,应及时在智慧城建系统智慧工地实名制子系统中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条件和时长等可参照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请假模式。依据《宜昌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不到岗关键岗位人员所在企业以及个人
同时进行扣分处理,扣分标准为0.5分/人/次,有效期为3个月。
2) 实 名登记:供应商同意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劳动能力
评估以及健康证明等,供采购人进行实名登记。采购人将建立并完善供应商
的个人档案,以便随时查询。每天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后期结算的依据。
3)工地考勤: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供应商需在每天工作开始和结束时,
按照采购人要求打卡或签名确认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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