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市南康区长沙至赣州铁路(南康段)隧道 工程剩余砂石料资源进行公开拍卖交易公告(第1次变更)
全部类型江西赣州2024年11月29日
[南康区]赣州市****
各潜在竞买人:
现根据《国铁集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对“赣州市****
一、拍卖公告第一条第2点:
“2、因“长沙至赣州****
现变更为:“2、因“长沙至赣州****
二、拍卖须知第十一条第2点:
“2、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与委托人签订《砂石购销合同》及其它文件。竞得人须亲自或授权代表参加,签订地点:赣州市****
现变更为:“2、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与委托人签订《砂石购销合同》及其它文件。竞得人须亲自或授权代表参加,签订地点:赣州市****
三、拍卖须知第十二条第3点:
“3、《砂石购销合同》的取石服务期限为3.5年,项目施工单位的供石期为3.5年,取石期和供石期均自“长沙至赣州****
现变更为:“3、《砂石购销合同》的取石服务期限为60个月,项目施工单位的供石期为60个月,取石期和供石期均自“长沙至赣州****
四、拍卖须知第十三条第6点:
“6、竞得人在取石服务期限3.5年内完成拍卖标的的处置工作。取石服务期限到期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石料堆放在项目施工单位,逾期堆放的,委托人有权收取违约罚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竞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现变更为:“6、竞得人在取石服务期限60个月内完成拍卖标的的处置工作。取石服务期限到期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石料堆放在项目施工单位,逾期堆放的,委托人有权收取违约罚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追究竞得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五、砂石购销合同(样本)第四条:
“四、取石服务期限为3.5年,供石期为3.5年
1、取石服务期:自“长沙至赣州****
2、项目施工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供石期:自“长沙至赣州****
现变更为:“四、取石服务期限为60个月,供石期为60个月
1、取石服务期:自“长沙至赣州****
2、项目施工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供石期:自“长沙至赣州****
六、砂石购销合同(样本)第五条(二)第6点:
“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取石服务期限内完成石料的处置工作,石料处置完成后,乙方须及时清理场地内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同时须将剩余砂石料资源中不可利用部分弃土等堆放至弃土场,在征得长赣铁路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前提下,可以使用项目弃土场,如竞得人自选弃土场,应负责办理弃土场及临时砂石堆放区****
现变更为:“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取石服务期限内完成石料的处置工作,石料处置完成后,乙方须及时清理场地内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同时须将剩余砂石料资源中不可利用部分弃土等堆放至弃土场,在征得长赣铁路项目施工单位同意前提下,可以使用项目弃土场,如竞得人自选弃土场,应负责办理弃土场及临时砂石堆放区****
本公告与原竞拍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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