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十堰车务段2025年消防设备维保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YCWD-AJK-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十堰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十堰车务段2025年消防设备维保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万元(含税最高限价),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
车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
十堰车务段管辖范围内的陈家湖、老河口东、老河口、洪山咀、丹江、
黄康、谷城、黄家营、浪河、武当山、白浪、十堰、花果、小花果、胡家营、谷城北、丹江
口、武当山西、十堰东车站及十堰车务段机关楼,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供配电;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
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防
烟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材;其他消防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
养服务。维保单位每日应安排专人在十堰、十堰东、丹江口、武当山西、谷城北站驻站(每
站不少于1人,)提供24小时服务,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有故障及时排除。同时对于陈家
湖、老河口东、老河口、洪山咀、丹江、黄康、谷城、黄家营、浪河、武当山、白浪、花果、
小花果、胡家营车站及十堰车务段机关楼,发生消防设施故障时须在2小时内到达相关车站
(处所)提供24小时服务。
合同履行
期
限:
****至****。
范
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车务段2025年消防设备维保外包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堰车务段2025年消防设备维保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纳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企业,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
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出具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有消防维修检测相关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书不少于1份)。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拟委派的维护人员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
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驻站人员应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监
控操作方向)。(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息、违法、违规和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由投标
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
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或武汉局集团公司通报限制投标的情
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无被司法机关认定
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进行
企业用户的注册及报名(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
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
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注册报名后
请各供应商到
点击登录查看(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楼
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
武议千代
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截图,及"二、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
楼1402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
楼14023室)
七、 其他
7.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
收。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
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
7.4.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7.5本次招标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
上线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6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十堰市****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楼1401室
联系人: 陈浩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王凌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建设招
厂千玖
有限公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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