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4年度)-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拼接屏维保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4年12月03日
公告详情
交警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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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JDX-J-2024-0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拼接屏维保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36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
局交通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运维服务主要内容包括:DID拼接屏LED显示屏、多屏处理器、RGB矩阵、编解码
器等大屏幕显示系统中所有设备提供定期巡检,定期清理、配合采购方对设备检测、配置
(监控以及其他系统投屏)和系统维护,对设备突发故障及时进行排查处理,如无法及时排
查提供相应配件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交警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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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警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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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
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
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
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
购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南
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购买。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00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
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分别封装,密封盖骑缝章。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
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
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13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递交
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至****,若合同签订日期晚于2025年2月1
日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
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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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 系 人: 曹警官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联 系 人: 范学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