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众合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绥化2024年12月05日
绥化市众合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处房屋公开招租澄清公告
本公司于****发布的《绥化市众合城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其中第二条相关说明中的第3项“租赁期间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均由承租人支付。”更正为“取暖费、物业费由委托方承担,水费、电费等由于房屋使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支付”。
特此澄清,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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