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石料加工和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招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4年12月05日
为了服务于梅山灌区项目,按新化县梅山灌区工程指挥部要求,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新化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石料加工和混凝土搅拌站运营
2、项目地点:新化县
3、合作期限:暂定48个月。
4、项目合作方式:
招商成功后,由新化县****
二、招商方式及条件
1、发布招商公告。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商公告。有意向的企业登录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意向企业报名。报名企业在2个及以上,按照《湖南省娄底市****
3、组织综合比选。由乡建集团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以公司综合实力等作为主要比选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至****,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新化县****
3、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运营石料加工(年产能60万吨以上)、混凝土搅拌的资质(允许联合体),企业注册三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运行良好,具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无犯罪记录,未发生安全生产人员伤亡事故。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或税务处罚记录的不允许参与本次招商活动。
(4)本次招商活动不允许石料加工或混凝土搅拌企业单个报名,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资申请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组成包括2个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投资申请应将共同投资申请协议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有意报名的公司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向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300万元作为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资申请人需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石料加工和临时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招商报名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投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招商竞选。中选人确定之后,未中选人的报名保证金在中选人确定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选合作方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直接转为等额投资款,后续投资款的支付方式在正式合作协议中明确。
5、保证金缴纳时间:****18时00分以前到账(以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805
6、报名验证:
由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交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资申请公司的公章,如联合体报名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资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的将拒绝接受报名。
7、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8、本次招商项目由投资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
9、招商完成后确定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中选公示,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中选人以各种理由不与招商人签订协议的,中选无效,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化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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