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发改委关于报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报告(陕发改字〔2024〕413号)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全部类型陕西汉中2024年12月06日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汉中市****
反馈问题:汉中市****
土地问题整改措施:1.由勉县****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勉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勉县自然资源局对勉县福星矿业有限公司超出审批范围硬化场地4.73亩进行立案查处,已结案;****,同沟寺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金丰村农产品仓储及腻子粉加工生产项目(二期)占用集体建设工地的批复》(勉地字[2024]38号),批准面积13.63亩。
环保问题整改措施:1.对该公司露天堆放行为实施了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督促该公司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各项环保设施及措施进行全面自查,配合好第三方公司检测工作,尽快完成竣工环保验收;3.下发书面整改通知,督促该公司对各类环保台账,进行全面、规范的记录;4.该公司已将厂房外部西侧原料进口区域及厂区物料运输通道进行了修补、硬化,并将原露天的破碎工段进行了三面密闭、围挡。对厂房内破碎工段加装喷淋设备。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勉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对勉县福星矿业有限公司物料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实施了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完成了物料运输通道的修补与硬化,对破碎工段进行密闭、围挡,同时在该工段加装喷淋设施,防治扬尘污染;规范了内部环保管理和台账记录;2024年7月通过了竣工环保监测验收。
完成效果:针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落实,并于****,通过了省级部门的验收,并签署了同意验收通过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点击登录查看予以反映,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