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4年度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采购安装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4年12月1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洪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于****收到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的函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决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倍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1、变更后中标人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息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倍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泗阳县**** | 87.05(均分制) | ****.34元 |
2、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路侧护栏Gr-A-4E(含端头)(核心产品)
品牌(如有): 倍驰
规格型号:Gr-A-4E
数量: 5256米
单价:219元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可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金额:35508.8元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1、其他内容不变。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丽娟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