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4年12月11日
我院拟进行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项目采购,现通过本网公开进行询价,并通过比价方式确定服务商,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具有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资质的服务商回函报价。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完成时限 | 付款说明 | 备注 |
1 | 医疗设备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医疗设备清单见附件) | 646台 | 1.对清单所列医疗设备完成计量检测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报告;2.检测校准过程中和校准周期1年内,清单所列设备出现超差或不准时,应协助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进行复检,复检不收取任何费用。3.清单所列设备中属于国家强检目录的设备,服务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代为全部进行检定。 | 1.实际检测校准设备类型及数量与清单所列不一致时,按以下情况结算:(1)实际结算总价格低于报价总价格时,按实际结算总价格结算。(2)实际结算总价格高于报价总价格但不超过5%时,按报价总价格结算;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结算)。 2.所有设备检测校准完毕,出具校准报告并收到发票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 通过院内比价确定服务商后,在湖南省电子卖场进行网采。 |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分项报价价和总价。
2、报价包括对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检测、校准、检定及报告的全部费用。
3、报价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第一项【采购需求】。
4、服务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
(4)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CNAS证书、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中第4款)
(4)采购需求响应表(加盖公章)
(5)服务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函接受截止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公示次日起计算至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询价开始时间:本询价公告公示之日起计算。
3、报价函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全科楼二楼医疗仪器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