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描述 | 1、采购明细:水泵8个、电表10个、电闸20个,出水嘴40个,电线500米,具体品牌、规格、型号以招标方采购标准及安装要求为准; 2、该项目预算包括运输、安装及相关税费,招标方根据中标价支付合同价款,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施工要求:中标方自备安装设备,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货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安装完工后,根据双方协商予以分期支付。中标方需提供相关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供货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供货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6、中标方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该安装完工且验收后没有质量问题后退还; 6、保修期按厂家规定执行,如保修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中标方需无偿给予更换或维修; 7、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激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8、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