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宿迁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4年12月24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拟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
宿迁宿豫集货分拣中心-淄博分拣中心-滨州分拣中心补充线路
招标公告宿迁202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