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质要求:1.因该运输业务属于海江联运全程物流运输,要求船东兼具海运和江运资质(以水路运输许可证资质为准,同时具备自有或光租海轮及江船),确保装载及接驳需要,不可拆分不同公司执行。如供应商不满足资质条件且参与报价,即视为扰乱秩序的报价,将直接影响到后续供应商的报价资格及考评结果。 2.投标人须能免费提供一艘符合万州海事要求的检验水尺船舶。
3.投标人报价只需以首船受载船舶报价,并进行询比价即可,后续运力组织根据船期需求线下报送。
主要条款:
1、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0时(首条海轮靠泊装载港的航次起)至 2025年1月31日24时(以最后一条海轮靠泊装载港航次为止,江船完成货物送输到目的港任务)。船期需求:1月8、17、18、24日共四船,首船受载期2025年1月8日正负1天。
2.运输航线:装载港-中转港-目的港。北方港装船后,经中转港中转进入长江,再运送到达万州电厂码头或甲方指定储存点。
装载港:北方环渤海湾港口(包括但不限于黄骅港、秦皇岛港、天津港、龙口港、京唐港、唐山港等)
中转港:张家港、南京、江阴、南通、太仓港等长江下游港口。
目的港:重庆市万州区万州电厂码头。
3.货物量:计划约20-25万吨,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海轮额定载重量在45000-65000吨之间。
江船承运船舶载重量原则上在3000-7000吨之间,不得使用超大船型
4.全程运输价格执行“基准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一票到厂含税价(税率9%)。
请按照基准价100元/吨,在此价格下浮X元/吨报价(含9%的增值税)。
5.结算运费=数量*当月合同价+数质量考核费+滞期费+场地中转费-速遣费。
6.详细定价、结算及其他相关规则请参照附件“2025年海进江煤炭全程运输服务合同”及附件“海进江煤炭全程运输技术协议”
7.不接受装卸条款和货量的备注
8.需要根据用户的需求,配合调剂航线
9.包运合同,非连续航次,船东自行组织运力满足全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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