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01月02日
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
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
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BJSDGY-SG-202403)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
保靖县鸿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一、合同协议书
依据点击登录查看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具体详见会议纪要),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步道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接受保靖县鸿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本项目的承诺,并确定其为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 |
(2) 专用合同条款; |
(3) 通用合同条款; |
(4)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
(5) 图纸; |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7)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
(8)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如有)、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捌佰元 (¥****.00元)。 |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田仁军。 |
5. 工程质量: | 符合合格标准。 |
6. 承包人承诺: | 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7. 发包人承诺: |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8. 承包人承诺: | 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90 天。 |
9. 本合同: | 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
10. 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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