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乡镇引供水工程Ⅰ标段-小排吾水库-佳民水厂输水管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01月03日
包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 HNZT-2024GC053)
一、内容:
详情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花垣县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花垣县政务服务中心26楼
联系人: 麻国正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
联系人: 张鹏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南中泰 (签名) 张鹏 **** 国后人或其别际代理提内主要责人(项只务意关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1012E 议4 (盖章)
花垣县****
花垣县****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花垣县****
问题:
1.通过比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类似业绩要求(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指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个单项设计批复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设计项目;或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业绩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近5年内(指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业绩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类似经验要求:近5年内(指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请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三处类似业绩要求是否完全一致?请招标人对这三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否一致进行澄清说明!
回复:
这三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一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即:
二、现补发本项目初设报告及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初设报告及图纸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州****
招标人:
地址: 花垣县政务服务中心26楼
联系人: 麻国正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
联系人: 张鹏(项目负责人)、吴彦
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
花垣县水利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