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01月07日
一、变更内容
原谈判文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决算审计后,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申请支付以上货款时,均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现变更为:
“工程量完成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70%,审计决算后,按市区文件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申请支付以上货款时,均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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