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等物资-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工程公司-阳泉市西上庄综合管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
全部类型山西阳泉2025年01月10日
1、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计数验收。材料进场时按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计数验收,同时需提供进场材料的生产许可证(如有)、出产证明等证件供甲方查验并留存备案。 2、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需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现场验收,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验证发票的真伪后进行结算,结算附发票挂账,挂账后进行分批付款。总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付款比例。扣留3%材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工程验收合格起1年),付清尾款(不计利息)。 3、无履约担保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进场,按照项目需求计划分批次进场,直至项目完工为止。 5、无特殊要求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928 | 广告牌 | /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60 | 块 |
2 | ****929 | 吊顶 | /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2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