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薄煤层综采工作面采煤机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曲靖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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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一、内容:
一)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2.7.2设备款:
招标人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经审核确认中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且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90日历天后分 12期支付设备总价的 80%给中标人,第一期到第十一期每期(30日历天)支付 6.66%,第十二期(30日历天)支付 6.74%。”
变更为:
“2.7.2设备款:招标人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经审核确认中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每期付款时,提供对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第一期付款时,提供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且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验收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检测报告等),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90日历天后分 12期支付设备总价的 80%给中标人,第一期到第十一期每期(30日历天)支付 6.66%,第十二期(30日历天)支付 6.74%。”
(二)其他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昆明市****
联 系 人:包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