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潭2025年01月15日
公告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
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乡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城区内;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湘乡市内已建成(或待建的)的公共停车场内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包含配电系统、充电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并包含相关土
建。
配电系统:电压等级为0.4kV,含10千伏环网柜3台,真空快速开关16台,630千伏安箱变20台,400千伏安箱变1台。
充电系统: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系统2套(1桩1枪),单枪充电功率60;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系统79套(1桩2枪),单枪充电功率60-120kW;
1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系统2套(1桩2枪),单枪充电功率80-160kW;充电系统均为户外安装,为乘用车提供充电服务。
相关配套设施:包含充电区车位、限位器、消防设施、站牌等,同时包括相关的全部土建沟道及设备的土建基础。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2.5 招标范围:
2.5.1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施工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在施工图进行图审前,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根据初步设计
范围内容对中标设计方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中标方需根据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
2.5.2 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
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
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
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10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 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 PDF 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
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请联系技术 QQ:****,****。
8.2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
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和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
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②投标人代表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
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
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
点击登录查看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