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 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1月16日
公告详情
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HYBD-2025-016)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县,蓟县
一、 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市级支持资金和区政府统筹解决1979.37430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山洪沟治理二期工程顶管施工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24年12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 本项目配置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须提供2024年12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本项目公告发出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
- 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活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活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30前;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不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整)。
注: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日期为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文件领取:
- (1)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者现场交纳,请将以下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凭证截图、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文件领取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6.com(邮件主题为: JHYBD-2025-016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 (2)招标文件费用应当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JHYBD-2025-016标书款";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 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支行
- 行号: ****
- 账号: ****118462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西南楼三层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南楼三层标室一
七、 其他
- 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质保期: 1年。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注: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张淑宁、齐春红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常春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淑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咨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