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海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供电外线工程已由连云港赣榆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单位从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58.223.177.180:13000/#/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临海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供电外线工程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环网柜、电缆、电缆排管、八角井、直线井、环网柜基础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赣榆区柘汪镇海湾路西侧; 2.3交付使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保证正常使用; 2.4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不低于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5质保期:1年; 2.6最高投标限价:****.55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 年6月至 2024 年 11 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需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类似居配电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需具备在供电公司设备上作业的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单位需提供能够协调使用供电公司现有电缆通道的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投标时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售后服务:10 分; 商务响应:5分; 投标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7%。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分因素: 一、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技术响应(30分) 1、技术规格、参数响应(5分):投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 2、配置的合理性(8分):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设备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最高得8分。 3、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7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运营维护成本的可行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最高得7分。 4、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最高得10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三、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1、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输方案;(1 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2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2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2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四、售后服务(10分) 1、售后服务方案(8分):根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8分) 2、免费质保期(2分):本项目免费质保期1年,在满足1年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五、商务响应(5分) 交付使用期: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1-2天,得2分;提前3-4天,得3分;提前5天或以上得5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六、类似业绩(5分)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类似居配电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至****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线上报名,报名前需在该系统完成注册(注册时注意项目类型的勾选),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信息录入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5.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在线获取。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截止时间:****15:00 6.2开标时间:****15:00 6.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平台开标大厅开标。 注:投标单位报名、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填写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以下证明材料: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4、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5 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7.7、其他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需在有效期。 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 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 有关本项目招标事务的补充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或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赣榆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0、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并于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等投标事宜; 2.开评标环节投标单位参与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3.投标单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 4.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请以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格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