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空调内机、排烟风机等资产转让
全部类型浙江衢州2025年01月27日
一批报废空调内机、排烟风机等资产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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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祝先生|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一批报废空调内机、排烟风机等资产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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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衢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地点:衢州市****。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浙江省白云街道花园中大道86号205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DJYQE95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69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 | ||
展示时间 | 披露期工作日内(看样请提前联系相关联系人确定具体看样时间) | ||
展示地点 | 衢州市**** | ||
联系人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转让).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板-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先生 | 电话 | ****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139.com | ||
地址 | 衢州市****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