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5年02月10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2. 工程地点: | 邵阳市****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双发改投[2023]56号。 |
4.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4]000091。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邵阳市**** |
6. 工程承包范围: | 本项目为邵阳市双清区紫薇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 |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工期总日历天数: | 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三、合同履行
1. 履约担保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和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需要,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万零肆仟捌佰贰拾玖元零肆分(¥****.04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
(1) 设计费(含税): | 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298000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捌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16867.92元); |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 人民币(大写)1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1 _元);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 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陆万零捌佰贰拾肆元零捌分(¥****.08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贰仟玖佰壹拾贰元零捌分(¥772912.08元); |
(4) 暂估价(含税): | 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贰万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捌角玖分(¥****.89元)。 |
(5) 暂列金额(含税): |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陆仟零肆元玖角陆分(¥****.96元)。 |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 人民币(大写)1 (¥ 1 _元);适用税率: 1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1 元). |
2. 合同价格形式: | 合同价格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3. 预付款 | (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 预付款支付期限:进场发布开工令后_15_天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工程进度款分三次扣回,第一次扣回_30%,第二次扣回_30%,第三次扣回40%。 (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_。 预付款担保形式: / _ . |
4. 工程进度款 | (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按月申请进度款,经监理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当月完成工程量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经审计机构审核竣工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_97%,审定金额的_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工程设计费 暂定:贰拾玖万捌仟元(小写金额:¥298000元),支付进度为:在完成施工图审查按合同价的_80%支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至结算总金额的100%。 (3)工程施工建安费进度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按月申请进度款,经监理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当月完成工程量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经审计机构审核竣工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审定金额的_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
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肖虎,****。
七、违约责任
1. 双方合同签订后,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如承包人逾期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或施工地矛盾纠纷造成的延误工期可顺延施工日期),须每天按200元支付违约金。
2. 合同签订后,如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暂时停工或顺延施工日期。发包人还须向承包人支付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设备租赁、延期管理费等相关的损失费用。
八、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九、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十、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订立。
十一、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订立。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承包人: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张圣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4645H
地址: 长沙市****
邮政编码: 410013
委托代理人: 夏禹
电话: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