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王泗镇公立卫生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四川成都2025年02月1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分子筛制氧机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保修范围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更正为:“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范围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保修范围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更正为:“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保修范围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
3.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5]00001;
2、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3、本项目最高限价:67万元;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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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邑县****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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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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