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根据我司承接的陵水县城乡园林环卫市****
一、 项目 概况
我司承接的陵水县城乡园林环卫市****
二、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 工作范围及内容
为我司提供可上牌、能装置240L垃圾桶、配备铅酸电池并且功能和参数符合需求的新能源电动三轮保洁车。
四、 质量要求
功能及技术参数
五 、 供货期要求
30日历天。中选单位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150辆新能源电动三轮保洁车的供货工作。
六 、 参选 单位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电动三轮车、新能源汽车、三轮保洁车、环卫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或制造等任一相关营业范围。
4、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 评审委员会
根据比选相关工作流程,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负责组建,由5名经济、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公司党支部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封闭环境下完成评审工作,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最终满足比选公告文件要求评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 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6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由参选单位携带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单位领取(领取时须携带U盘拷贝比选文件)。
十、参选文件 递交 时间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比选文件后填写“文件接收情况反馈函(见附件1)”,于北京时间****12时前函复我司(现场递交复函或盖章扫描版发至****@qq.com邮箱),未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函复视为放弃参选。且于北京时间 2025年2 月 28 日 9时前在陵水县****
点击登录查看递交参选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视为放弃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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