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零星工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2月26日
北湖区****
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北湖区****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
2、政府采购编号:/
****
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例明行业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方式 √二次竞价方式 □顺序轮候方式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框架协议期限:1年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 预算 |
第一包 | 监理单位 | 第一阶段选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包最多6家。 | 注: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价格按财评执行。 |
第二包 | 设计单位 | 第一阶段选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包最多5家,设计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优先。 | |
第三包 | 检测单位 | 第一阶段选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每包最多6家,检测单位资质含安全检测优先。 | |
第四包 | 施工单位 | 第一阶段选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最多8家,本包施工内容指零星小额工程施工(不含桥梁施工),根据施工项目类别如具有相应的相关资质优先。 |
注:1、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2、第二阶段以二次竞价方式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3、按照20%淘汰率向下取整予以淘汰,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若计算的淘汰数非整数,则按照向下取整原则进行处理。即:淘汰数量=向下取整[供应商数量×20%](示例:如有8 家供应商投标,淘汰数量=向下取整[8×20%]=向下取整[1.6]=1,最终实际淘汰 1家供应商,以此类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要求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3.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1.3 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1、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一包)。
3.2.2、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包)。
3.2.3、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三包)。
3.2.4、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路管理与养护或公路工程或交通设施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等相关内容(第四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2月26 日至2025年3月5 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3、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证明材料一份现场获取。
4、征集文件每份4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 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七、征集文件公告期限:
1、征集文件公告期限:****09时00分至****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zbeihu.gov.cn/)、(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址:郴州市****
(3)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4)电话: 15807351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 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3)联系人: 周博 曹彩春
(4)电 话:**** ****
(5)电子邮箱:****@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选项:R表示选择 £表示不选择
2、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所有入围供应商平摊,入围供应商各支付金额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