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扩联增效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方案及协议编制与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普洱市2025年03月05日
宁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扩联增效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方案及协议编制与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宁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扩联增效项目(二期)已经批准实施,本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最终选定的特许经营投资人承担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扩联增效项目(二期)特许经营方案及协议编制与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宁洱县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扩联增效项目(二期)主要包括:
2.2 建设地点: 普洱市宁洱县。
2.3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3.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3.2 采购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令第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等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及协议编制与咨询服务。
2.3.2.1 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及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咨询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并通过专家评审,且确保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2.3.2.2 特许经营协议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对特许经营协议草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直至最终形成正式的特许经营协议文本。协助采购人就特许经营协议相关事宜与潜在特许经营者进行沟通和谈判,解答疑问,提供专业支持。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若因政策调整、项目实际情况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特许经营方案最终成果且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止,服务期满,咨询机构仍对服务期间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及成果承担责任。对于因咨询意见和成果引发的疑问、纠纷,咨询机构需在收到采购人或特许经营者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释、解答、补充说明或其他必要的配合工作。
2.5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最终配合采购人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 项目总投资: 约28000.00万元。
2.7 招标规模: 约85万元。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企业信誉要求:
3.3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请于****至****,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磋商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昆明市中铁●云时代广场3幢(金御)5楼51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14时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昆明市中铁·云时代广场3幢(金御)5楼513室)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宁洱县****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中铁●云时代广场3幢(金御)5楼513室
联系人: 纳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