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3月13日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点击登录查看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安仁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4236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仁县**** |
建设单位 | |
项目概况 | 点击登录查看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安仁县****,租赁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建设,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地面积为5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本项目依托凯迪电厂提供的蒸汽对樟木废料进行蒸馏,提取樟木油,蒸馏过程中不涉及化学反应,厂区内不再进行精炼提纯,仅进行油水分离。生产规模为年产樟木油18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因施工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影响,确保废水、废气、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二、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蒸馏罐底部冷凝废水经二级水冷系统冷凝后自流油水分离系统分离后,与油水分离废水一并经砂滤池过滤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锅炉蒸汽冷凝水经冷凝器冷凝至油水分离池,经分离后,冷凝水回用于锅炉,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剥皮、铡木、破碎工序在厂房内进行,破碎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蒸馏、冷凝、油水分离工序产生废气经微负压收集+二级冷凝系统冷凝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强厂区****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源采取合理规划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废除尘布袋经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处置,除尘灰外售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作燃料;边角料外售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用作燃料;废机油、废油桶、沾油废手套及抹布属危险废物,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0.1951t/a、氨氮≤0.0195t/a、VOCs≤0.0432t/a,总量指标从郴州市排污权交易所购入,纳入我县总量控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