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NCZ000578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三标段金属冶炼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建材、机械、轻工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银川2025年03月14日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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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三标段:金属冶炼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建材、机械、轻工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20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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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底。
其他商务要求第3标段每家企业的现场评审费用为2.5万元,预估至少评审 8家企业,评审费用为20万元。被评审企业不足8家时,根据中标价格据实结算。本标段被评审企业的数量以应急厅最终确定的报名企业为准。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工作进度,根据完成的评审报告数量据实定期支付。(委 托方向受托方首次支付服务合同价的40%;任务完成过半后支付50%,剩余合同价的10%,委托方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支付。)
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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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三标段:金属冶炼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和建材、机械、轻工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项目 |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1 | 200000.00 |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 |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底。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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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对2025年度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定级的企业开展现场评审,出具现场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所采购服务的名称、内容和要求等在受托方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5.1 委托方有权监督受托方评审过程。 5.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所获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委托方所有。 5.3 协助受托方督促被评审单位提供评审有关资料,被评审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5.4 为受托方提供工作配合。 5.5 按合同的约定内容及时足额支付评审服务费用。 5.6 委托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评审服务要求。
乙方责任6.1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评审服务费用。 6.2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定级办法》、《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二级评审工作流程》、《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指南》等以及委托方要求开展现场评审,出具现场评审报告。 6.3 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评审任务,出具合格的评审报告,保证评审资料、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报告应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打分合理,结论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6.4 评审过程中发现被评审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受托方应立即中止评审工作,及时向委托方政策法规处报告,由委托方政策法规处通报委托方相关业务处室下达整改指令,在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后恢复评审。 6.5 被评审单位的评审结果未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的,评审单位现场如实反馈评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隐患,据实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整改建议。受托方据实出具评审报告。 6.6 受托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评审活动,客观、真实反映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并对作出的评审结论和出具的评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6.7 受托方在评审活动以及整改复核中不得收取被评审企业任何费用,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 正评审的任何宴请或接待。 6.8 受托方及其评审人员在从事评审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执业操守,不得有下列行为: 6.8.1 泄露被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6.8.2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6.8.3 转包评审项目; 6.8.4 擅自更改、简化评审程序和相关内容; 6.8.5 评审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评审单位从业; 6.8.6 故意贬低、诋毁其他评审单位; 6.8.7 评审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审活动; 6.8.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9 受托方应加强评审工作质量管理。评审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反映评审过程,不得随意更改,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 年。受托方技术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评审活动全过程管理。 6.10 受托方应当为参加现场评审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对其派出的评审人员 进行管理并负责,委托方不承担安全保障、损害赔偿等任何责任。 6.11 受托方在完成现场评审后,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不符合项等,应提出有针对性的整 改意见建议,积极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在收到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 检查或现场复核的方式,确认整改是否合格,书面告知企业,同时书面告知委托方。 6.12 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家被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出具现场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刻录成光盘);按照本合同 4.1 要求,出具合同期内评审整体工作报告。 6.13 对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数据、资料等(下称“保密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并保证就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提供的保密信息仅用于评审 的目的。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6.14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涉及的内容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6.15 未经委托方事先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进行转包、分包。
违约责任7.1 受托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内容完成评审任务,或未按委托方要求整改,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 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受托方应退回委托方已支付的全部评审服务费,并支付所有评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7.2 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受托方除退回委托方支付的全部评审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全部评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 7.2.1 泄露被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 7.2.2 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7.2.3 转包评审项目; 7.2.4 擅自更改、简化评审程序和相关内容; 7.2.5 评审员同时在两个以上评审单位从业; 7.2.6 故意贬低、诋毁其他评审单位; 7.2.7 评审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审活动; 7.2.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3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评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造 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4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全部评审服务费的20%支付违约金。 7.5 因政策等原因委托方解除本合同的,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8.1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 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48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 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保密对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数据、资料等(下称“保密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并保证就委托方及被评审单位提供的保密信息仅用于评审 的目的。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25年底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委托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9.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9.3.1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9.3.2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9.3.3 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 9.3.4 其他约定:无。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其他12.1 受托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将作为受托方今后承接委托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有关服务的重要参考。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方与受托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3 本合同一式6份,委托方执4份,受托方执1份,招标代理公司执 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服务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照工作进度,根据完成的评审报告数量据实定期支付。(委 托方向受托方首次支付服务合同价的40%;任务完成过半后支付50%,剩余合同价的10%,委托方在服务验收合格后支付。)
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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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除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控制体系 | 12.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安全标准化评审过程控制体系,内容包括:1、制度文件;2、过程记录表单;3、现场勘验音像记录管理;4、档案资料管理。 上述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8分。 上述每有一项内容与项目无关或没有相关内容或有明显性错误的该单项不得分。 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完整全面、详尽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单项可额外加得1分。单项满分3分。 |
3 | 评审方案 | 26.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现场评审方案,内容包括:1、评审目的;2、评审范围;3、评审类型;4、评审依据;5、评审组组成及分工;6、评审工作计划;7、现场评审程序;8、现场评审;9、评审组内部会议;10、沟通会议;11、末次会议;12、对接受评审企业要求;13、企业需要提前准备的工作。 上述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13分。 上述每有一项内容与项目无关或没有相关内容或有明显性错误的该单项不得分。 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完整全面、详尽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单项可额外加得1分。单项满分2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14.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现场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1、评审项目组的建立;2、评审报告三家审核制度和审核人员各自职责及审核要点;3、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4、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法规标准依据和理由引用方案;5、对于不同不符合项的整改建议;6、对被评审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诊断与核查;7、投标人及评审人员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要求。 上述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7分。 上述每有一项内容与项目无关或没有相关内容或有明显性错误的该单项不得分。 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完整全面、详尽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单项可额外加得1分。单项满分2分。 |
5 | 培训方案 | 4.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培训时间安排;2、培训内容;3、培训师资力量;4、培训成果保障措施。 上述内容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得0.5分,共2分。 上述每有一项内容与项目无关或没有相关内容或有明显性错误的该单项不得分。 上述内容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完整全面、详尽与本项目契合度高的,单项可额外加得0.5分。单项满分1分。 |
6 | 人员配备1 | 2.00 | 投标人成立固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专职评审人员和评审专家),得2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1)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团队的公司正式文件;(2)提供专职评审人员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3)评审专家的劳务协议或合同。三者缺一不可,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内容无法准确识别的不得分。 |
7 | 人员配备 2 | 20.00 | 评审人员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包括化工、电气、机械、安全、自动化、材料、轻工、土建等)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20分,不提供不得分。(每个专业至少提供1人,缺少一个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评审人员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评审人员职称、资格证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内容无法准确识别的不得分。 |
8 | 人员配备 3 | 2.00 | 拟派项目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同时具有所投标段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专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2024年至开标前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缺一不可。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内容无法准确识别的不得分。 |
9 | 类似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开标前)类似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服务业绩,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内容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内容无法准确识别的不得分。 |
10 | 服务承诺1 | 1.00 |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的得1分; 注:上述承诺均须单独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即可,承诺书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章,未单独出具或未按要求承诺内容或未加盖电子章的不予认可。 |
11 | 服务承诺2 | 1.00 | 2、投标人提供跟进服务承诺(及时指导服务企业完成不符合项整改)的得1分; 注:上述承诺均须单独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即可,承诺书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章,未单独出具或未按要求承诺内容或未加盖电子章的不予认可。 |
12 | 服务承诺3 | 1.00 | 3、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未对所评审行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业务”的承诺函的得1分。 注:上述承诺均须单独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即可,承诺书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章,未单独出具或未按要求承诺内容或未加盖电子章的不予认可。 |
13 | 服务承诺4 | 1.00 | 4、投标人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得1分。 注:上述承诺均须单独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即可,承诺书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章,未单独出具或未按要求承诺内容或未加盖电子章的不予认可。 |
14 | 服务承诺5 | 1.00 | 5、投标人提供拟派现场评审专家组现场工作承诺书的得1分。 注:上述承诺均须单独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包含上述承诺内容即可,承诺书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章,未单独出具或未按要求承诺内容或未加盖电子章的不予认可。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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