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投鹏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增项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资阳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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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SCXH****)
一、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 240日历天(以咨询公司收到招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等基础资料起算)。
更正为: 服务期限: 120日历天(以咨询公司收到招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等基础资料起算。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中奖惩机制第(2)惩罚机制: 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总时间为依据,每延期5日历天扣除2万元咨询服务费; 延期超过20日历天(含)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更正为: (2)惩罚机制: 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总时间为依据,每延期7日历天扣除2万元咨询服务费; 延期超过20日历天(含)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3.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条合同签约价和付款方式第4点(2)惩罚机制: 以本合同约定的总时间为依据,每延期5日历天扣除乙方2万元咨询服务费; 延期超过20日历天(含)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更正为: (2)惩罚机制: 以本合同约定的总时间为依据,每延期7日历天扣除乙方2万元咨询服务费; 延期超过20日历天(含)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4. 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条第2点为以合同约定总的时间以依据,每延迟5日历天扣除2万元咨询服务费; 累计延迟2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乙方逾期20天仍未完成委托业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并且乙方还须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更正为: 2、以合同约定总的时间以依据,每延迟7日历天扣除2万元咨询服务费; 累计延迟2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 乙方逾期20天仍未完成委托业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咨询服务费不予计取,并且乙方还须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5.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第34款低于成本报价为: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则视为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更正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现场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95%,评审小组可以认为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
6.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第18、19款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为: 不适用于本项目。
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小写),壹万元整(大写)。
投标人应以下列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通过其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
采用本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17时00分前到达,投标人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项投标保证金所对应招标项目的名称,备注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成都满都庭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银行账号: ****40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非中标人: 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中标人: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分办法4.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3款服务方案为: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需求分析; ②工作开展思路; ③工作方法; ④工作流程; ⑤服务保障措施; 以上内容描述详尽、条理清晰、契合项目实际的得30分, 每缺少一项扣6分, 每有一项描述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存在缺陷(缺陷是指: 照搬其他项目或行业描述, 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的扣3分, 扣完为止。
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需求分析; ②工作开展思路; ③工作方法; ④工作流程; ⑤服务保障措施; 以上内容描述详尽、条理清晰、契合项目实际的得21分, 每缺少一项扣4.2分, 每有一项描述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存在缺陷(缺陷是指: 照搬其他项目或行业描述, 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的扣2.1分, 扣完为止。
8. 且新增评分标准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的总服务时间120日历天为依据,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 在此时间的基础上, 每提前10日历天得3分, 以此类推, 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承诺函)
本项评分标准, 在签订合同时会作为服务周期依据。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响应, 注: 不得虚假响应。
9. 原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76500.00元(含税6%)。
更正为: 776500.00元(含税)
延期开标: **** 10: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满都庭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转8012
电子邮件: /
项目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司05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