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3月14日
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1.94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展馆的日常运营与管理、设备维护与技术保障、客户服务与体验优化、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销售数据核验与整理、运营团队管理与培训、营销策略执行落地、衍生品销售与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798艺术中心-数字艺术馆展馆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3个进行中或已完成的展览类的运营项目。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及没有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其他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3月 14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3月 19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3月 14日至2025年 3月 19日,每日上午 0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07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一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07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连博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