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化学发光、荧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5年03月17日
1.具有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已作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国家规定执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2024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表;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书(授权链完整)等相关资料,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1-6项资质均为必备资质不得缺项,在除原件外磋商时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在评审过程中由专家小组进行审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至****
(每天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