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差额)病人监护仪、生命体征监测仪、常频呼吸机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佳木斯2025年03月21日
病人监护仪、生命体征监测仪、常频呼吸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病人监护仪、生命体征监测仪、常频呼吸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病人监护仪、生命体征监测仪、常频呼吸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病人监护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 | - |
1-2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生命体征监测仪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1-3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常频呼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病人监护仪、生命体征监测仪、常频呼吸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郊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