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帮助其认知不良行为、根源,克服心理上的障碍,调整行为方式,抚平内心创伤,提升未保工作水平,促进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提供社会资源链接、调查评估、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工作,现公开面向社会购买2025年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服务项目,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服务项目。
三、服务采购周期:一年,2025年1月-2025年12月,项目金额30万元,2400元/人;报价不得高于此价。
四、服务对象:新化县境内的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涉案未成年被害人;附条件不起诉涉案未成年人。
五、服务内容:
(一)协助
点击登录查看、县检察院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
1、项目配置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拟安排3名专业服务人员,其中一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和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一名项目督导,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和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一名项目社工,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项目负责人安排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以指导项目的整体实施;项目督导负责督导项目社工开展项目服务,保证项目实施的专业性;专职项目社工负责项目开展服务。具体实施人员选派具备高度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强的人负责,保证项目高效完成。
2、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并运行“专业团队+社会资源”工作机制,并及时整理活动资料、项目资料。二是针对未涉案未成年人的不同需求定期上门走访,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扎实开展心理辅导、团辅活动,心理团辅、法律法规教育讲座12场,确保效果。
3、走访调查,评估建档。通过开展摸底走访、社会调查为涉案未成年人建立完善心理档案(家庭基本情况、心理测评及对比情况、成长经历、涉案心理影响分析等)以人为单位,一人一档,摸底建档人数130人(具体以县检察院提供涉案未成年人数准)。
(二)为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提供支持。
1、心理辅导。开展心理健康常识讲座、团体心理咨询,并为个别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个案心理服务,帮助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根源上改变自我,重新塑造完整与和谐的人格,促使他们以一种健康的心理、良好的心境、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学习、生活及行为矫正,更好的融入和回归社会;
2、提供个案服务。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生活家庭环境、涉案动机等情况针对性的开展个案服务,确保服务成效。
3、社区****
(三)助力
点击登录查看儿童关爱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护童成长”运行。协助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活动开展、个案服务、宣传报道等工作,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项目提供活动场所、专业设施设备等支持。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须有专职人员配置,1名项目主任,2名专职人员。
(二)有丰富的社会工作运营管理经验,有承接政府尤其是民政业务部门委托的社会工作的经验且运作情况良好;与政府业务部门的沟通经验,能默契配合。
(三)运营机构应熟悉涉案未成年人服务经验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涉案未成年人政策与法规知识、心理疏导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四)运营机构须拥有足够的服务能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工作,并定期协助向采购方进行项目运营情况汇报。
(五)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妥善保管项目运营所有文件资料。
(六)项目运营机构应对项目涉及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应采取有保障的措施和办法,严格做好服务对象及特定资料保密,不得将相关资料向外泄露。
四、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3月28日(3个工作日),逾期拒收。
(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盖有机构公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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