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气相色谱仪补充协议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5年03月26日
补充协议
甲方(采购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供应商): 豫之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气相色谱仪),合同编号: YJTC-2024-003)中部分条款达成如下补充说明:
针对原合同第二条"总合同价款"内容,现补充说明如下:
甲方仅需按合同总价(小写: ¥367,725.72元,大写: 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柒佰贰拾伍元柒角贰分)支付货款。乙方负责设备的供货及伴随服务,涵盖提供货物、货物包装、运输、货物保险、存储、检验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提供资料等相关伴随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保费。在此情形下,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合同其余条款保持不变且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往来传递及存档使用过程中,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扫描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豫之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王宁
日期: 2025 年 3月25 日
联系人: 王宁
电话: ****
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人: 张颐轩
电话: ****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