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与。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