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审计局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淮安2025年04月0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投资审计项目复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征集公告第一章最高限制单价中“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中第12项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仅计取效益收费):以“初审后的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复审核减额的6%计算。”修改为“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中第12项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仅计取效益收费):以“初审后的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复审核减额的6%计算。
注:单个复审项目按上述方式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若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个计算。”
2.补充“中介机构复审履约考核表,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1.征集人信息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木峰(盱眙)
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中介机构复审履约考核表(暂行) | ||||||
项目名称: | 机构名称: | |||||
考核人员: |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履约类别 | 事项名称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1 | 组织管理方面 | 工作承接 | 5 | 不服从审计局工作安排和监督的,扣5分。 | ||
2 | 人员配备 | 15 | 实际协审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不一致的,扣15分;资格用章与实际协审人员不一致的,扣15分。 | |||
3 | 审计进度方面 (20分) | 资料接收 | 5 | |||
4 | 复审时限 | 15 | 自收到复审资料30天内未能完成的且未经审计局批准的,扣15分;复杂项目经审计批准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扣15分。 | |||
5 | 复审成效及事项报告方面 | 重大事项报告 | 10 | 重大分歧或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整理书面资料并及时向审计局汇报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审计工作被动的扣10分。 | ||
6 | 报告出具及资料归还 | 10 | 复审报告出具不及时或退回后未及时整改的,视情况扣2-5分;造成送审资料遗失的,扣10分 | |||
7 | 复审成效 | 40 | 以复核核减率为评分标准,计算规则为基准分(40分)乘以对应系数。其中复核核减率<0.5%的,系数为60%;0.5%≤复核核减率<1%的,系数为70%;1%≤复核核减率<1.5%的,系数为80%;1.5%≤复核核减率<2%的,系数为90%;复核核减率≥2%的,系数为100%。 | |||
8 | 复审质量方面 | 抽查复核 | 审计局可根据项目复审情况对复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核减率=(复审单位复审结果-抽查复核结果)/复审单位复审结果。当1.5%≤抽查复核核减率<2%时,扣减复审费用的50%;当2%≤抽查复核核减率<3%时,扣减全部复审费用;当抽查复核核减率≥3%时,除扣减全部复审费用外,同时取消复审资格。 | |||
9 | 纪律遵守方面 | 违纪违规 | 违反审计廉政和保密纪律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 |||
10 | 总分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