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施工第二标段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5年04月07日
(招标编号:TJGJ-ZJJ-****)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慈利县****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慈利县****
联系人: 项目负责:唐先生杨先生、朱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四、更正公告
慈利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施工第二标段更正公告
慈利县2024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补)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节基础条款(4)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中标单位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保函)。
现更正为:此条款"(4)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中标单位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保函)。"本项目不适用,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递交履约担保金,其履约担保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一)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二)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中标单位除递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外,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的差额的诚信金(诚信金=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合同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
2、因本项目同时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和张家界市****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未发生改变,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兰利县农业农新同
地址: 零阳中路049号卫农村领
联系人: 朱股长11602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慈利县****
项目负责人: 人,有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行政监督部门: 张家界市****
地址: 张家界市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