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寨蒿河车江乡河道治理工程水毁修复工程(二次)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5年04月07日
项目概况 榕江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14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榕江县****
项目序列号: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元):****元
采购需求:1.基础水毁工程:在原有堤防框格护坡段新建宾石笼基础护脚 518m,规格为1m×1m(其中左岸380m,右岸138m);在框格护坡内新建10cm耕植土回填,耕植土上采用30cm格宾雷诺护垫压实; 2.新建堤防工程:新建格宾石笼河堤60cm; 3.河道清淤工程:开展河道清淤800m。
标项
标项名称:榕江县****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基础水毁工程:在原有堤防框格护坡段新建宾石笼基础护脚 518m,规格为1m×1m(其中左岸380m,右岸138m)在框格护坡内新建10cm耕植土回填,耕植土上采用30cm格宾雷诺护垫压实 2.新建堤防工程:新建格宾石笼河堤60cm 3.河道清淤工程:开展河道清淤800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3时59分至 **** 14时3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4时3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榕江县古州****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凯里市****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莉;成员:杨燕、吴秀云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