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幕墙工程专业分包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5年04月08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项目已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现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幕墙。
1.2 建设地点:霞浦县城关。
1.3 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90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20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362.1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总面积约39059平方米(其中1#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8688平方米,2#计容建筑面积约为1037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总面积90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16213.18平方米。本工程分为1 #楼、2#楼共2栋建筑单体,其中1#楼:建设一栋20层高层公共建筑,首层层高5.2米,二层至四层层高为4.5米,五层至二十层层高为4.2米。2#楼:为4层多层公共建筑,一层层高为5.2米,二至四层层高为4.5米,夹层层高为4.5米。。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建筑幕墙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4.1.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通知的全部幕墙工程。
1.4.2.铝单板幕墙与玻璃幕墙等范围内材料的卸货及搬运、加工、制作、面层安装、防火隔断安装、框边封闭、嵌缝、塞口、清洗、预埋件制作安装、玻璃雨蓬制作安装、成品保护等直至竣工验收的所有施工内容,其中不包含铝合金材料的卸货及搬运(铝合金材料由招标人统一集采供应),但包含铝合金材料的加工、制作安装(具体做法详施工图纸)。铝单板幕墙与玻璃幕墙的铝型材由招标人供应中标人在铝型材的加工、运输及安装过程中,铝型材的净损耗率不得超过6%。若铝型材净损耗率超过6%,招标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中标人进行等额索赔。施工中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和劳动工具、劳保设施均由中标人自备,以及四性试验时现场安装费,其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包括以下辅助材料(如等离子切割机以及切割片,损耗材料、钻头、电焊条、氧气、乙炔等),末级配电箱中标人应该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等。
1.4.3.招标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所产生的垃圾运至招标人指定垃圾堆放地点。如中标人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和堆码,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1.4.4.中标人应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的工程签证以及工程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幕墙工程专项验收,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负责工程保修。
1.4.5.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建筑幕墙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以上工作直至建筑幕墙工程交付验收使用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包含铝合金集采材料)、机械费、管理费、风险费、配合费及场地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1.4.6.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及工作面、塔吊、施工电梯等的调度安排。
1.5 工期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满足总包合同要求的基础上,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10时00分至福建建投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58.22.7.74: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城关)
联系人: 邓德钦 (邮箱: ****@qq.com 、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