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钢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转让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安阳2025年04月08日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转让 | 项目编号: | **** |
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资产转让方式 : | 先整体后单个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货车及工程机械车 | ||
评估价值: | ****元 | 评估机构: | 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新兰特评报字【2024】第605号 | 评估基准日: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核准(备案)号 : | 河南钢铁备案2025-1-1号、河南钢铁备案2025-1-2号 | ||
机动车所有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车牌号 | 详见附件 |
车辆类型 | 货车及工程机械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详见附件 | |
发动机号码 | 注册日期 | ||
变速箱 | 车身颜色 | ||
燃料种类 | 核定载人数 | ||
里程表公里数 | 排量 | ||
交强险到期日 |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
年审期限 | 是否进口 | ||
有无备胎 | 车辆获得方式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标的中资产清单载明的安钢内部牌照的转让车辆未办理登记手续,无登记证及行驶证,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车辆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单证、年审、违章、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车辆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产权交易合同模版中的所有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不了解车辆状况等方面的瑕疵、不知悉产权交易合同中的内容等问题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 2)车辆若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或存在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竞买成交后,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不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车辆过户手续、档案转移等相关政策,涉及的机动车交易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牌照工本费、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过户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4)车牌号不随车辆一起转让。 5)车辆移交前涉及保险、年检到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处理。 6)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7)车辆情况具体详见登记证、行驶证、资产清单、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新兰特评报字【2024】第605号) 8)受让方应在车辆证件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车辆展示地点:河南省安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处置。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滑志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3A | 企业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住所: | 河南省安阳市**** | ||
批准单位: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形式: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 | 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610079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网络竞价操作细则.pdf 资产处置清单.pdf 交易合同模板.doc 现场踏勘-1.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