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北湖区税务局2025年国庆南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4月10日
公告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62010.00元
最高限价:1620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至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fgw.hun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附相关截图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落实本次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
五、开启
时间:****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国家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http:****。
(2)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郴州市****
2.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